《商品說明條例》講座

《商品說明條例》講座

自《2012年商品說明(不良營商手法)(修訂)條例》(第362章)於2013年7月19日生效以來,各界對於該條例的理解和執行一直存在一些疑惑。由於商業環境的不斷變化,執法機構就此也有作出相應的改變。 香港保健及食品協會邀請了主要執行機構 — 香港海關 — 的貿易管制主任於2019年9月20日向行業提供有關此法例規定的實施指導。